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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兵团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

发布时间:2021-06-17 16:35:55 阅读: 来源:拉手厂家
新疆建设兵团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

新疆建设兵团:《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通知

关于下发《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兵农(机)发〔2010〕65号

各师农业(机)局、二二二团: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8号)文件要求,我们会同兵团财务局结合兵团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合2010年兵团农机化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团场经济发展、农业节本增效、职工增产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推进机械化精量播种、机械化复式作业、机械化收获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团场职工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的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团场职工购买和使用先进农机具的积极性,推进兵团农业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型团场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团场职工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职工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职工直接受益范围,促进职工增收。

(二)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区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丘陵山区、牧区机械化和旱作节水农业发展。

(四)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棉油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职工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0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在全兵团所有农牧团场实施。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0〕28号)要求及兵团2010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结合兵团团场特色、农机化综合水平及经济实力等因素,计划在13个师的120个团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团场和补贴资金规模见附表。

五、补贴机具种类、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选指点企业在计量管理方面查漏补缺择。该补贴产品目录是根据农业部公布的通用类产品目录和兵团制定的非通用产品目录形成的。补贴产品主要包括:6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畜牧业、林果业比重较大的团场可补贴马力的型拖拉机),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以而楔型及抗旱节水排灌机械等。

(二)补贴率和补贴额

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为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为2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

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在全兵团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疆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六、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补贴团场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团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团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团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要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职工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职工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七、经销商的确定

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的经销商是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环节。补贴机具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兵团农机局审定后统一公布,供职工自主选择。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农机职工可以在全疆范围内跨师团自主购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职工购买农机实行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团场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尽快启动补贴工作,确保春耕春播前机具能够到位。兵团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务部门、畜牧部门、林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要建立和落实工作制,明确任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林业以及水利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团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核实、档案登记汇总及项目监管等。

为保证农业机械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各级财务部门要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对于资金确有困难的团场县可由兵团财务给予适当支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按照《兵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兵财企〔2006〕139号)和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职工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强行向购机职工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职工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职工的价格。要综合考虑并结合各地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机发展实际需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以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补贴资金规模。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为方便职工,可对价值较低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这样便可得到撕裂强度值示同时进行的办法。要加强对职工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为协议规定的机具等。启动实施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合理确定补贴范围,科学设定补贴额。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同时,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职工持续增收。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合理分配补贴资金,促进区域农机化协调发展。各地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要加大对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农机购置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各级财务、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兵团财务局、农业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团场,将查实的情况在全兵团农机系统通报,并抄送兵、师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要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各师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及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兵团财务局和农业局。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单位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职工的宣传引导,让职工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户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户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户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补贴资格,保护职工的权益。

各师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要及时做好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师团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农业局和财务局。

新疆建设兵团 农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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