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手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拉手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农民工不是工人-【新闻】柔垂缬草

发布时间:2021-04-20 13:18:53 阅读: 来源:拉手厂家

农民工不是工人?

如果随机问一位广州市民:你是否了解农民工的处境?估计大多数人一时答不上来。也许他们最先想到的是“农民工工作很辛苦”。

何止工作辛苦?

作为在城市从事建筑业或在工厂流水线上劳作的农民工,他们不但干最苦最累最脏的活,而且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常常受到侵害。

据29日的南方日报报道:四川农民吴永忠,从1994年开始在广东打工。2002年11月,他被承包广州地铁二号线工程的某公司聘用为电工。同年12月的一天,吴在工作时,与人发生争执,头部被打伤。

吴永忠出院后不久,聘用他的公司一次性支付6500元后将他解雇。吴永忠遂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某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并支付他后期的医疗费等,被驳回。天河区法院一审维持了仲裁委的裁决,吴永忠于是上诉到广州中院。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吴永忠无法进行工伤鉴定,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2003年10月,吴通过诉讼,使得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终于认定他在工作中被打致伤属工伤。广州中院于是作出终审判决:某公司向吴永忠支付工资及医疗费等合计3万多元。

自从2003年2月被解雇后,吴永忠就没有任何收入。他先后向暂住地的街道办和海珠区民政局、广州市民政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都因他没有广州市户籍被拒绝。

吴永忠认为,他虽然是四川农村户口,可他已经在广东工作十多年,而且在工作中受伤也被鉴定为工伤,他应该属于工人,应当享有和城镇职工一样的******权利和待遇。

今年5月18日,吴永忠以地域歧视,侵犯了他的平等权、人格尊严权、社会保障权和生存权为由,把广东省民政厅告上越秀区法院,要求确认该厅不给他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行政行为违法。

然而,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有权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吴永忠属四川农民,按《条例》没有资格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吴永忠一审输了官司。吴不服,上诉到广州中院……

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复述吴永忠的故事,是因为吴永忠的遭遇太典型、太有代表性了,吴永忠的悲惨遭遇就是千千万万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真实写照。

所谓“农民工”,就是农民工人,即做工的农民。尽管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与“市民工人”一样干活,但他们还是被视为农民。

为什么?这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造成的。

尽管就理论和法律地位而言,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商、学、兵等群体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农民的实际社会地位与名义社会地位相去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是处于社会的最低层。

在二元结构体制下,中国居民实际上被分为两大类:城(市)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即所谓的市民和农民。二元结构的体制使得农村人口不能像城市人口那样享受医疗、失业、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线等社会保险。可以说,农民打出生起,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在日前召开的首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我国社会学泰斗陆学艺在谈到新农村建设时说:“中国现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目前,只是把土地分给了农民,但是农民的身分仍然改变不了,进城还是农民工,这好像孙悟空的紧箍咒,到哪里都脱离不了。”

所以,尽管吴永忠入城做工十几年,可他还是不被认为是城市人,甚至连工人都不是!

而在择业和劳动报酬方面,农民工也往往遭受诸多莫名其妙的不公平对待。

这不是彻头彻尾的的身份歧视么?

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曾二度让农民对土地拥有较大的支配权,正因为如此,中国农业的生产力曾二度得到迅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从长期看,农民收入的提高远远不上城镇居民,近十多年这差距呈日益拉大之势。

“事在当革,无使后人长不救之祸。”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如果城乡分割的状况不破除,那么,农民的情况将变得越来越糟,农民工的处境将更加恶化。

这是赶狗入穷巷啊!何必呢?

“仇莫深于不体人之私,而又苦之。”城乡贫富差距的无限拉大,势必导致城乡******矛盾的加剧,势必危害全社会的和谐。

令人欣喜的是,中央对这个问题已非常重视。据新华社消息,中央政治局29日在开会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等问题时再度强调,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必须坚持和谐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因此,我们坚信,有亲民爱民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农民和农民工的问题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较好的解决。

生活垃圾

项目网

芳烃